習近平總書記關于“三嚴三實”的重要論述,是從價值觀層面對作風建設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,其中“謀事”“創(chuàng)業(yè)”“做人”囊括了領導干部工作生活的各個層面,“修身”“用權”“律己”是對古今官員修身正己之道的凝練和提升,為廣大黨員干部加強作風建設指明了方向。
作風建設關乎人心向背,關乎事業(yè)成敗
開展“三嚴三實”專題教育,就是要提振領導干部的精氣神,吹散為官不為、慵懶散奢的思想迷霧;就是要增強領導干部的執(zhí)行力,破解改革發(fā)展穩(wěn)定面臨的矛盾和難題;就是要激發(fā)領導干部干事創(chuàng)業(yè)的激情,為落實“四個全面”戰(zhàn)略布局、促進經濟社會平穩(wěn)健康發(fā)展提供不竭動力。人民法院擔負著為改革、發(fā)展、穩(wěn)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歷史使命,因此,必須扎扎實實組織好、開展好“三嚴三實”專題教育活動,切實把嚴的意識、嚴的規(guī)矩、嚴的風氣樹起來;把實的作風、實的責任、實的措施立起來。
要從嚴從實保穩(wěn)定
穩(wěn)定既是發(fā)展的保障,又是最大的民生。人民法院應始終繃緊穩(wěn)定這根弦,做到守土有責、守土負責、守土盡責。一方面要通過依法嚴厲打擊各類刑事犯罪,維護好社會生產生活秩序,保護好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;另一方面要綜合施策,加強對征地拆遷、集資融資、勞動爭議、房地產開發(fā)等涉訴群體性糾紛的分析研判,完善突發(fā)事件預警和應急處理機制,積極推進社會矛盾化解。
要從嚴從實促發(fā)展
當前,宏觀經濟形勢復雜嚴峻,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,穩(wěn)增長任務艱巨繁重。人民法院要充分運用司法手段,努力把促增長的各項措施抓得更實、更細。具體而言,就是要進一步服務好中心工作,做好主動對接,通過司法審判、專項調研、法律宣傳等方式,保障重點項目順利推進;就是要進一步落實聯系企業(yè)機制和上門服務機制,通過定期召開企業(yè)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、不定期到企業(yè)走訪等方式,及時掌握企業(yè)生產、經營過程中存在的涉法問題,有針對性地提供法律咨詢和引導,幫助企業(yè)依法經營、依法競爭、依法維權;就是要適時組織開展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”、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”、“保護三留守人員合法權益”等專項活動,提供及時、便捷、專業(yè)、有針對性的司法服務。
要從嚴從實惠民生
民生工作是群眾感受黨風政風最直接的窗口。抓民生工作,尤其需要大力踐行“三嚴三實”要求,既不能超越發(fā)展階段作出過高民生承諾,又不能代替群眾確定民生項目,更不能開“空頭支票”。具體到法院工作,就是要嚴格落實司法公開各項舉措,實現立案、庭審、聽證、執(zhí)行、裁判文書和司法政務信息的全方位公開;就是要完善預約辦案、繁簡分流、案件速裁、小額訴訟等工作機制,最大程度地方便當事人訴訟,節(jié)約司法成本、提高審判效率;就是要進一步健全民意溝通表達機制,充分發(fā)揮“人民陪審制度”、“公民自由旁聽”、“公眾開放日”、“網評法院”等民意溝通表達機制的作用,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、參與權、表達權、監(jiān)督權。
要從嚴從實抓改革
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14次會議時強調,領導干部是否做到“三嚴三實”,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個重要檢驗,要把“三嚴三實”要求貫穿改革全過程。目前,改革已經進入深水區(qū)和攻堅期,面臨新舊矛盾交織的困擾。越是這樣,越需要拿出“嚴”和“實”的過硬作風,緊咬目標、百折不回,把各項改革部署抓緊、抓實、抓落地。積極穩(wěn)妥推進司法改革,是當前人民法院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,而在所有司法改革項目中,法官員額制改革又是重中之重,一定意義上,它決定著整體改革的成效、甚至成敗,改革任務很重,時間非常緊迫。作為地方法院,要不等不靠,按照中央要求,積極準備,打好基礎,切實通過改革,著力解決影響司法公正、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,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承諾,為實現“兩個一百年”奮斗目標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。